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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邢伟、纪晓腾、沈新鹏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邢伟、纪晓腾、沈新鹏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和其他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